此外,2012年間,馮光遠另批盛治仁為「人渣公務員」挨告,遭判拘役20天、得易科罰金,馮最後選擇入監服刑,目前已執行完畢;民事部分,馮則獲判須賠償盛30萬元。全案定讞。

2011年間,時任行政院文建會主委的盛治仁,因《夢想家》建國百年晚會招標案引發爭議,當時作家馮光臺北市內湖區證件借款 遠、民進黨台北市議員梁文傑、漫畫家蔡協崇等3人,分別以記者會、撰文及漫畫等方式,質疑盛治仁「內神通外鬼」、「官商勾結」。盛治仁憤而臺中市大安區留學貸款 怒告3人,並各求償100萬元,要求登報道歉;然而今天(11日)上午,最高法院則判桃園市中壢區青年創業貸款者 決3人免賠、免道歉。全案定讞。

據《蘋果日報》報導,最高法院認為,馮光遠等人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善意適當評論,受《憲法》言論自由保障,也盡到合理查證的義務,並未貶損盛治仁之名譽,因此判盛敗訴定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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